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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随迁子女转学程序是怎样的?

2016-10-19 56来源: 未知 lsm123

  天津积分落户网站工作人员在咨询电话中,有一位原籍东北的先生,去年在武清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五年前来津工作,现在女儿已经三年级了,想要为女儿转移学籍却无从下手。在校申请转学已有一个月时间,却未得到明确答复。就此问题,我们的工作人员拨打了相应的电话进行沟通,该校表示这位学生的学籍状况复杂,由于外地户籍随迁子女转本市户籍上学,需从东北原所在小学将档案调取过来,期间由天津市教委先审核通过后再由武清区教委审核,全部审核通过后学籍才能完成调动。由于次过程周期较长,怕耽误孩子学业,所以已经安排了学生先入学。
  武清区小教科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津政办发〔2016〕32号]规定,外地人员子女转学至天津需提供五证,即居住证、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就业证、住(租)房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另外还需提供学籍证明。在准备好以上证明后,家长还需在住(租)房屋附近片区自行联系小学,申请学额。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办理周期未有统一规定。
  《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中提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原户籍地转入天津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应在入学前一年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登记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工作时间为8:30-11:30;13:30-16:00。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会于每年暑假期间(具体日期由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安排)统一审核相关材料,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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