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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绿卡,人才引进落户办理说明

2016-12-09 188来源: 未知 lsm123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实行的人才引进落户,申请方并没有对个人开放,由单位申请。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绿卡”管理暂行办法》(津党厅〔2015〕27号)第十条:服务中心设立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服务窗口,现场办理持卡人关系接转、落户手续、医疗保健证等事项。人才引进怎么办理?下面看天津积分落户咨询中心的人才引进落户办理说明。
  申请条件:符合本市外省市引进人才落户政策的人员
  办理材料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用人单位到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
  1.引进人才“绿卡”;
  2.《引进人才“绿卡”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用人单位或本人登陆www.ttwj.gov.cn网站在线填写登记表,下载打印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调令;
  4.《毕业证》(全日制普高本科以上)及学历认证;
  5.《职称证》及相关评审依据;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7.本人调动落户单位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
  8.本人调动、配偶及子女随迁落户自己名下合法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9.男方携带的非婚生子女随迁的及出生医学证明造假的,须到司法许可的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
  第二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开具《登记户口通知书》或《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办理地点: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联系电话:
  希望这篇持绿卡,人才引进落户办理说明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落户天津,再也不用为户口问题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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