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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第二期积分落户居住证申请细则

2017-06-21 86来源: www.tianjinhukou.org 小赟

  2017年第一期天津积分落户暂时告一段落,第二期预计7月份就要开始了,不知道你是否听了小天的话将居住证提前6个月申请办理下来呢?不管有没有都要在第二期开始前一起再来了解一下居住证的申请细则。
  第一条为做好境内来津人员申办天津市居住证工作,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申领、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申请人包括自然人申请人和法人申请人。
  第四条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受理居住登记以及居住证的申领、签注、补(换)领、信息变更、注销等业务。
  第五条境内来津人员拟在津居住7日以上的,应当依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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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已居住半年以上(以居住登记或暂住登记日期为准)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应当依照本细则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七条自然人申请人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天津市证件数码相片检测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认证回执。
  (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还应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三)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证明和房地产权证或其他合法居所证明复印件;
  4.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5.居住在学校内部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6.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四)在津就业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津投资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还需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其他证明材料。
  法人申请人办理集体申领居住证时,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申请人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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