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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医保跨区转接移明确规范出台

2016-09-09 183来源: 未知 lsm123

  早在几年前人社部、卫生部和财政部联合颁发的《流动就业人员医保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就像是一纸空文。此《办法》之中,涉及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员流动就业时能够连续参保,其基本医保关系能够顺畅接续。“最关键问题没解决”,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办法》只是规定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但对统筹基金安排未作任何说明,而这一块正是医保关系转入地接收的难点所在。
  天津积分落户咨询中心了解到,自2016年9月1日起,针对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问题,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不再迷茫,将有章法规程作为法律参照。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自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45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基本医保关系的转移流程。

 
  1、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
  规程明确,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接到申请后,转出地经办机构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有欠费的须及时补缴。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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